本品仅用于:1.预防可能发生于有巨细胞病毒感染风险的器官移植受者的巨细胞病毒病。2.治疗免疫功能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发生的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
包装:
规格: 50mg 250mg
有效期: 二年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5299 国药准字H20055300
适应症: 本品仅用于:1.预防可能发生于有巨细胞病毒感染风险的器官移植受者的巨细胞病毒病。2.治疗免疫功能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发生的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
详细信息
1.国家医保乙类,新农合药物。
2.广谱高效的抗病毒活力。
3.相对良好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4.可用于乙肝抗病毒治疗。
5.治疗手足口病等病毒性疾病的有力武器。
6.添加预充式包装,使用更方便。